2026年10月16日来源:云南经济管理学院0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《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修订)》(云经管院〔2023〕121号)《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管理规定》(云经管院〔2026〕15号)相关规定,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(含休学、保留学籍)内完成学业。我校规定的学制本科为四年、专升本为二年、专科为三年,五年制大专为两年,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加两年。休学期满逾期未复学或超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的,应予自动退学(终止学籍)处理;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,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经各二级学院、教务处核查确认,31名学生休学期满后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;47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办理入学手续。经学校2026年10月14日学校第十八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拟对黄仁静等78名学生作出学籍处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:
一、拟处理情况
1.黄仁静等31名学生,休学期满后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提出复学申请,拟给予自动退学(终止学籍)处理。
2.武双林等47名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,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,拟给予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
二、公示期限
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,共5个工作日。
三、异议反馈
公示期间,如对上述拟处理意见存有异议,学生本人可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教务处。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学校将正式印发处理文件并组织开展后续学籍异动执行工作。逾期未提出异议的,视为无异议。
附件:
1.休学期满拟给予自动退学学生名单
2.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拟给予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
云南经济管理学院
2026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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